初吻幽幽花香,疼痛着想念黯然雨季刻在课桌上
初吻幽幽花香,疼痛着想念黯然雨季刻在课桌上
小的时候,明亮温暖的下午,她会站在他家的窗下,高声喊着他的名字。
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以上,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的数着树上的梨花.等他下来时,她会说,你又迟到了。
然后,他们就开始玩办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却没有孩子。
她把掉下来的花瓣撕成细细的条,给自己的小丈夫作菜吃。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铺见面。
她总是很准时的坐在最里边的位置,叫来两根油条。
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
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
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他脏脏的书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他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对他说,她好喜欢那套婚纱。
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蓝色的。蓝得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南京网站建设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
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的,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
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
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细心的把那些碎条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
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
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的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
接着她又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
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轻轻舔拭着它们的身躯。
他结婚那天,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是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
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
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蒸发。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
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许许多多的女人,她们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的伤害。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当他恍惚记起曾经那个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
他寻访到了她的讯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
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
于是,他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了。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色婚纱。
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套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已经有55年。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的这样快。但是时间是最作弄人的东西,在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轻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
他觉得这一幕是那么似曾相识,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
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
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刻在旧桌子上的初吻」
上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她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她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里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里的忧伤,她便喜欢一个人。
她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她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她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她都会很紧张。
他那双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她被他的容颜征服。
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
一天傍晚她坐在阳台上,忽然见他从下面经过,穿件黑色T恤,反戴着顶鸭舌帽,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
她的蓝裙子被风拂动,她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她又看见穿黑色T恤的他,反戴的鸭舌帽,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
她和一个好朋友尾随他,这才知道他是计算机系,比她高一年级。
为了让他看到一个完美的她,她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她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她;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她;或者,她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广州网站优化 她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
那天她在图书馆又看到他,他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她便写了纸条,只写上她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
她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当她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她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她趴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很晚她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当走到大门口时,她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看到她笑了,说:“笨蛋!”
她惊喜的差点跳起来,他牵起她的手,把她送到宿舍门口......约会时她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她想他一定也感觉到她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
没多久她们系去承德考察,她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他们。
回来后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也许就是初恋的滋味吧。
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他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她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便转过头去。
她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她,笑了笑。
后来有一天,他对她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她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中了他的胸口,但他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她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
她再也没见过他,是啊,还有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一生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孩?而她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她的恰恰相反。
那天下午她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得很快,他毕业了。
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寝室只剩下她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她拎了出去。
在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她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她想亲你。
她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
那时她才发现,其实她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她脸上,近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她,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对她说了一句:“笨蛋。”
这次之后她想她是死心了,她忽然会聪明地分析她和他的关系了——她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
毕业的时候,她也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他喜欢她,而她爸也喜欢他,所以他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
她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又一批新生来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她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她点到他,他站起来,她惊呆了。
他当然不是欧阳梓,而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房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
她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她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她无法控制自己。
她出差的时候,她按照小权给她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她,冲她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他们只是无话可说,他带她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
他妻子显然不知道她与欧阳梓的从前,待她很热情。
吃完饭,她该走了,可是,多年前她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她让欧阳梓送她。走在路上,她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
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他们就这样很淡的分别了。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她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2000年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她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把她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是她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做错了事,它带来的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减肥产品她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她说。
但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手机上的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
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
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
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
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
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
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
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
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
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
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南京网站优化漂亮的女朋友。
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
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
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
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
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
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
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
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
“祝你前途无量”。
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
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
“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
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
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
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
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
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
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
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CALL才行。
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
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
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
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
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
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
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
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
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
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
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
她病了。老是头痛。
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
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
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
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
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
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
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
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
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
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
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
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
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
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
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美白祛斑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CALL。
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
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
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
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
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
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
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
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
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
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
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
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
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支!”
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
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
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
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
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
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
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
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
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
“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
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
南京网站优化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
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
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
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
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
小巧的蓝色的手机,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
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
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
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小的時候,明亮溫暖的下午,她會站在他傢的窗下,高聲喊著他的名字。
然後他會從窗口探出小小的腦袋來回答她:“等一下,3分鐘!”但她通常會等5分鐘以上,因為他會躲在窗簾後面,看著她在開滿花的樹下一朵一朵的數著樹上的梨花.等他下來時,她會說,你又遲到瞭。
然後,他們就開始玩辦傢傢,她是媽媽,他是爸爸,卻沒有孩子。
她把掉下來的花瓣撕成細細的條,給自己的小丈夫作菜吃。
上中學的時候,她和他約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鋪見面。
她總是很準時的坐在最裡邊的位置,叫來兩根油條。
7:10分以後,他拖著黑色的書包出現在有些寒冷的陽光裡。
懶散的表情。臉上有時隱隱可見沒擦幹凈的牙膏沫。她看到他,會說,你又遲到瞭。
然後他坐下來開始吃早餐。她把他臟臟的書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他的油條撕成細細的條,給他配著熱騰騰的豆漿喝。
高中畢業典禮那一天,他們去瞭一傢婚紗店。她指著一套婚紗對他說,她好喜歡那套婚紗。
他看那套婚紗,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藍色的。藍得有些詭異,有些憂鬱,就像新娘一個人站在教堂裡,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臉上時,眼中落下的一滴淚。
然後他輕聲告訴她:“等你嫁給我的那一天,我把它買給你。”
大學他們分居兩地,當她打電話詢問他的信什麼時候會到的,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後。
而她接到信的時候,已經過瞭7天。於是她會在回信裡包上新鮮的玫瑰花瓣,然後寫道,你又遲到瞭。
她把日記撕成細細的條,夾在信裡寄過去。她想如果他細心的把那些碎條拼起來,就可以讀到她在深夜對他的思念。
畢業以後,他們有瞭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說要來看她,於是樸素的她第一次化瞭妝,匆匆趕去車站。
她看著空蕩蕩的鐵道,覺得那是些寂寞的鋼軌,當火車從它身上走過,它會發出絕望的哭聲。
火車比預定時間晚瞭一個小時。她看到他變的比以往更加英俊,隻是眼中少瞭一分懶散。
接著她又看到他的身邊有一個笑顏如花的女子,他介紹那是他的未婚妻。
她隻是說瞭一句,你又遲到瞭。
那天晚上,她把他寫過的信撕成瞭細細的條,讓一團溫柔的火苗輕輕舔拭著它們的身軀。
他結婚那天,也邀請瞭她。她看到新娘是如启破茧成蝶,此的美麗,穿著一套潔白的婚紗。
那婚紗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譏諷她的等待。沒有人發覺她在暈眩。
第二天她就搬去瞭一個小城市,沒有人知道她在哪裡,她決心要從這個世界裡蒸發,從他的生活裡蒸發。
他像大多數都市裡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樣,經歷瞭事業上的成功,失敗,離婚,再婚,再離婚,再結婚,喪妻。
在他的生命裡路過瞭許許多多的女人,她們有些愛他,有些被他愛,有些傷害瞭他,有些被他深深的傷害。匆匆而來,又匆匆而去。
當他恍惚記起曾經那個站在開滿鮮花的樹下一朵一朵數梨花的小女孩時,自己已經是七旬的老人瞭。
他尋訪到瞭她的訊息,他認為自己應該帶一點見面禮給她。
後來,有人告訴他,她一直都沒有結婚,她似乎在等待一個約定,隻是這個約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時。
於是,他知道自己該買些什麼瞭。
他花瞭很長時間去尋找一件深藍色的婚紗,他的確找到瞭很多件,隻是沒有一件像當年那套一樣,有著孤獨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淚感覺的深藍色婚紗。
終於,他從香港一位收集瞭很多套婚紗的太太手裡買下瞭那樣一件婚紗。
那位太太聽過他們之間的故事後堅持不收錢,但他,還是付給瞭太太55元錢,那剛好是他們結下等她嫁給他他會買這套婚紗送她的約定之時,直到現在已經有55年。
他帶著那套深藍色的婚紗,匆忙趕到醫院。他從不知道自己70多歲的身體居然可以跑的這樣快。但是時間是最作弄人的東西,在他懷抱那堆深藍色的輕紗踏進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瞭呼吸。
他覺得這一幕是那麼似曾相識,隻不過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對他說一句,你又遲到瞭。
她一直都在等待約定的期限,盡管他總是遲到。
但她從沒想過,那最後一個約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時間。
「刻在舊桌子上的初吻」
上大學以後,天的顏色好像都變得比以前藍瞭。那時她十八歲,是一個喜歡銀杏樹、喜歡藍裙子、經常坐在陽臺上看小說的女孩子。
她決意要做一個散淡的人,所以過著無所事事的讀書生涯,心裡時常充滿莫名的憂傷。
因為心裡的憂傷,她便喜歡一個人。
她也不知道怎麼會註意到他,隻是有一段時間,她總會遇見他,看到他不經意地從她身邊走過,或是在同一個場合出現,她都會很緊張。
他那雙閃亮的眼睛,不懷好意卻又那麼英俊,她被他的容顏征服。
那眼睛,可以看牢一個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顏色深濃,白眼珠卻是殘酷,睫毛更有一種羞澀的意思,他太奇怪瞭。
一天傍晚她坐在陽臺上,忽然見他從下面經過,穿件黑色T恤,反戴著頂鴨舌帽,手裡抱著一個球,像個小流氓似的悠閑地走向遠處的籃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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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一個好朋友尾隨他,這才知道他是計算機系,比她高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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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敢看他,把頭低在書上。當她抬起頭來,發現他已經走瞭,當時她真是好後悔,被拒絕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殺,她趴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很晚她才走,整個人像被雨淋濕瞭,無比的頹喪。當走到大門口時,她看見他正坐在臺階上,看到她笑瞭,說:“笨蛋!”
她驚喜的差點跳起來,他牽起她的手,把她送到宿舍門口......約會時她特意穿上為瞭見他才買的新裙子,她想他一定也感覺到她這麼隆重的出場是為瞭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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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後和他一起去看電影,吃無花果,吃得兩個人又快樂又難受,這也許就短发女人是初戀的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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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有一天,他對她說,他原來的女朋友回來瞭,他和她在一起。她氣得抓起地上的石頭打中瞭他的胸口,但他沒說一句話,隻是沉默地走瞭.......她又恢復到散淡的讀書生涯裡去。
她再也沒見過他,是啊,還有你并非一条流浪的狗狗什麼見面的必要呢?像他這樣的人,一生怎麼可能隻有一個女孩?而她需要的是溫厚持久的愛情,與他能給她的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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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掙紮,隻是輕輕閉上眼睛,問他一句:“歐陽梓,你愛我嗎?”
那時她才發現,其實她一直很不爭氣地愛著他。他的呼吸噴在她臉上,近在咫尺,卻忽然遠去。他放開瞭她,沒有回答她的問題,隻是對她說瞭一句:“笨蛋。”
這次之後她想她是死心瞭,她忽然會聰明地分析她和他的關系瞭——她隻不過是他寂寞時候的一個玩具。
畢業的時候,她也有瞭男朋友,是校長的兒子,他喜歡她,而她爸也喜歡他,所以他們都留瞭校,並且很快將要結婚。
她的生活安逸無聊,隻需要每個星期一去教室點學生的名字,把沒有來的學生名下畫個紅線。
時間過的好快,轉眼又一批新生來瞭,系裡開學生大會那天,她在很多人的名字裡,忽然看到歐陽權三個字,當她點到他,他站起來,她驚呆瞭。
他當然不是歐陽梓,而是歐陽梓的一個遠房親戚,一個活潑的愛說話的孩子。
她便這樣通過小權打聽到歐陽梓的情況,她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是她無法控制自己。
她出差的時候,她按照小權給她的地址,來到歐陽梓的單位,他看到她,沖她笑瞭笑,他從辦公室走出來,陽光灑瞭一肩,他們隻是無話可說,他帶她到他傢裡吃飯。
他們已經有瞭一個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
他妻子顯然不知道她與歐陽梓的從前,待她很熱情。
吃完飯,她該走瞭,可是,多年前她想到的一句話和一個吻,卻始終未得到。
她讓歐陽梓送她。走在路上,她問他,歐陽梓,你到底愛不愛我?你為什麼要變成這樣?
他忽然急瞭,說:你要我說什麼呢,我大學時弄大瞭人傢的肚子,總不能不負責任吧。我一輩子隻愛她一個人,已經決定瞭!我根本不愛你。
他們就這樣很淡的分別瞭。
人們說,大多數人的初戀都是失敗的,她也不過是個平凡的,又怎麼會幸免呢?
2000年一個春天的下午,學校大掃除,她經過教室的時候,一年級的同學把她拉到一張舊書桌前,那是一張很舊很舊的木書桌,已經被蛀蟲咬得酥散瞭,可上面的字卻依然清晰,是她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跡:榛生,但願你永遠也別看到,如果你看到瞭我就不會安心地過完下半生。我愛你!我怎麼會不愛你呢。我隻是很後悔自己做錯瞭事,它帶來的懲罰就是讓我永遠不能去吻我真正愛的人,也不能與她生活在一起。後面有一個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張紅色圓珠筆畫的唇印上。
同學們鼓起掌來,她在孩子的善意裡也笑瞭,“這是誰的惡作劇呀。”她說。
但轉身卻流下瞭眼淚。
「手機上的愛情」
他和她是大學的同學。
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時光。
四年簡簡單單的光陰,四年無憂無慮的光陰。
他是個高大的男孩,臉上永遠掛著最燦爛的笑容。
和所有的男孩一樣,他粗心,會丟三落四;愛打籃球、愛睡懶覺、愛抱著吉他唱歌、愛和漂亮的師妹聊天。
而她,是個平凡的細心的女孩,她愛做夢、愛幻想、愛看男生打籃球,愛遠遠的有些羞澀地給他們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
見面僅僅點個頭的朋友。
但點頭以後,她就會心跳,就會臉紅。怎麼瞭?
她在心裡問自己,我……喜歡他嗎?她搖搖頭,不承認自己的感情。
她小心地封閉著自己的感情,小心地註視著自己的心裡的王子。
而他,絲毫也沒有註意到。他有瞭一個漂亮的女朋友。
是的,高高的他,不會註意平凡的她。
故事開始在畢業前。
那年的散夥飯,大傢都像瘋瞭一樣;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
畢業有那麼多的快樂,也有那麼多的麻煩。
他和女朋友終於分手瞭,畢業讓他們分道揚鑣。
他不停和朋友們喝酒,為自己枯萎的这个季真爱褪戀情。
她一個人,在一個角落,輕輕的為自己斟滿瞭一杯酒。
她從不喝酒的,但這一次,她為自己倒瞭滿滿的一杯酒。
在心裡給自己鼓瞭鼓勁,她走向瞭他。
“祝你前途無量”。
她說的有點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沒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
酒精讓他的眼睛朦朧瞭。他看著眼前這個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亂瞭,世界全亂瞭。
“是我的公主嗎?”他醉瞭,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瞭她。
而她,眼淚傾泄而出,為瞭這錯誤的擁抱。
是的,是錯的就是錯的。大傢很快就畢業瞭。
這個熱烈的擁抱,卻留在瞭她的心裡。
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個男孩的懷裡,這是她暗暗愛慕瞭四年的王子呀。有這個就足夠瞭,她靜靜地想。
王子,隻是經常出現在夢裡。
盡管在一個城市,但大傢的聯系機會並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瞭一傢著名的通信公司。
一年以後瞭,大傢聚會。並不像小說裡寫的那樣,很多同學仍然是獨身。
他偶然談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說資本主義剝削人,自己隻是遲到一天,就被扣掉瞭一次FRIDAY’S的消費。
朋友們都說你這樣的懶蟲用鬧鐘是沒有用的,鬧鐘會叫醒手指而不會叫醒大腦,隻能有個好心人給一個MORNINGCALL才行。
一直默默無聲的她突然說話瞭:讓我叫你吧。他也驚異。她笑笑,我不用掏電話費而已。
他釋然瞭,好,謝謝。
就這樣,早上七點,他的手機就準時地響起。
開始,她隻是簡單的說:早上好,起床吧。就這樣,從夏天,到春天。
他們的MORNINGCALL的時間越來越長,從半分鐘到十分鐘。談談工作,談談天氣。他總是謝她。而她刻意地躲開瞭。
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會愛自己的,自己也沒有必要認真。
但她真的不認真嗎?每天,六點四十她就會醒。再困她也不會睡著。
因為她的心在跳個不行,就像大學時見到他一樣。
又一年過去瞭。大學的同學已經很少有聯系瞭。而他和她,憑著MORNINGCALL,竟然保持著每天一個電話的奇跡!
但這個電話隻是一個早上的問候,除瞭這個時間,他們幾乎沒有任何聯系。
可能,新年時,有瞭一張賀卡,他想請她吃飯,她拒絕瞭。保持著自己的秘密不說,她覺得自己有一份驕傲。
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
就這樣,他們用一個非常松懈的方法聯系著。他們對彼此的生活並不瞭解。
她病瞭。老是頭痛。
有一次她暈倒瞭,才知道,她得瞭腦瘤。萬分之一的治愈可能。
她在醫院裡。但她依然沒忘自己的任務。
每天,用自己的手機,撥通他的手機。聽著那邊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瞭。
她認真完成自己的任務,她也知道,這樣的日子不多瞭。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牽掛的東西。
她的病越來越重瞭。她開始昏迷,她離死亡越來越近。
有一種強力的針劑可以把她從昏迷中喚醒,她請求醫生,在每天的清晨,給她用這種藥。醫生答應瞭,對一個垂死的人,沒有什麼不能答應。
她依然打他的手機,用最快樂的聲音,編制最可信的謊話。
他好粗心,他什麼都沒有發覺。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氣漸旺。儼然成瞭中關村的知識英雄瞭。
人們說他是個敬業守時的人。隻有他的第一個老板知道,他愛遲到;隻有他的同學知道,他是個懶鬼。
他身邊總是圍繞著美麗的女孩,因為他分明是一個新貴!他會逢場作戲,但沒有真心。
其實他自己還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個手機,已經讓他習慣。
盡管他早就不需要那個MORNINGCALL,但他沒說,每天早上,他等著那個電話響起。
他會問自己:我愛她嗎?會娶她嗎?不,他搖搖頭,她實在太平凡瞭,沒有一絲的眩目,我不要……
但他也知道,他習慣瞭她,他不能過沒有她的日子。
可能,比較平凡的女孩比較遵守信約,他這樣安慰自己。可是,這樣的手機聯絡並不能持續很久。
因為,因為,因為她必須走瞭。她昏迷的時間越來越長。她開始失約,開始沒有MORNINGCALL。
他有些奇怪,但並沒有追問,女孩,該有自己的生活。
他有時還偷偷笑笑:和男朋友雲雨後就給另一個男人打電話當然不好。
男孩,悟都這麼粗心嗎?
她的狀況更差瞭。她在死亡的邊緣。她的即將來臨的死亡成瞭聯系同學的信息;大量的同學來醫院看她。
他,終於也知道瞭這個消息。除瞭震驚他沒有別的感覺。不是好好的嗎?不是經常打MORNINGCALL嗎?盡管有時失約,但畢竟還是準時的呀。
他認定她是急病。匆匆的買瞭一束黃玫瑰,趕往醫院。他在心裡認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黃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開自己的車。
手機又響瞭。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經習慣瞭她。
不是,這是一個美麗的嬌柔的小姐給他的信息:一顆心。他打量著自己的諾基亞,這是一個可以傳遞圖形的手機。兩年來,他收到瞭無數的心、天使,但,沒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瞭,一個從不說愛的女孩。他很輕易的就想起瞭她的手機號碼,每天都看一遍的數字:13901120521。他念瞭一遍。一種暈眩的感覺在他的頭頂鋪開。她是統計和管理這些數字的,她可以為自己挑一個最適合的。原來,每天,她都會說521。
想清楚這些,他幾乎站不住瞭。
整個世界都轉瞭過來。每天,每天,每天。
在那個固定的時刻。她溫柔的聲音會在這裡傳到他的耳邊——“起床吧,別耽誤瞭。”
“要不,你再睡會,我十分鐘後叫你?”
“今天天冷,當心點。”
後來膽子大瞭,她也會用開玩笑的語氣說:想沒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瞭。他突然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笨蛋。
他覺得自己說什麼也不能失去她。對,不能失去,這種不能失去的感覺,這種害怕失去的痛苦原來就是愛。他什麼也說不出來瞭。自己可以編出最簡潔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個網站,但卻看不透一個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嗎?
不,不,我要她!他沒有辦法自己開車瞭,他叫瞭TAXI。他要趕到她的身邊去,對,帶著愛去!
在一傢花店門口,他叫車停住。他扔下瞭黃玫瑰。“快,我要紅玫瑰,999支!”
一個小店,哪有這麼多。殷勤的小姐配瞭99支。
99支火紅的熱烈的歐洲來的玫瑰終於隨著他來到瞭病房。
她,在昏迷。幾臺機器在她身邊,發出奇怪的聲音,閃著奇怪的圖象。
他在門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蘇醒。她一定會活著。
有我愛她,她會活著!他輕聲的呼喚她,我在等你!
她終於蘇醒過來瞭。他沖瞭進來,還有,99朵玫瑰。他趴在瞭她的耳邊,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樣,讓自己的聲音輕輕的傳如她的耳朵“我愛你。”
她已經完全變瞭樣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對一個不好看的女孩比較客氣的評價。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瞭。可對他來說,他需要什麼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隻要一個全心愛他的頭腦!他愛她。
腦瘤一直在壓迫視神經,她實際上已經看不見什麼瞭。他抓住瞭她的手,溫柔的說:我現在沒有鉆戒,但我真誠地向你求婚。
相信我!我隻有99朵玫瑰。你是一個不平凡的女孩,你會喜歡玫瑰嗎?我怕你不喜歡他們,但……在他眼裡,她是那麼與眾不同,她會喜歡俗氣的玫瑰嗎?
而他,曾經送給過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這不是憐憫不是同情。
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瞭,他知道其實自己早就愛上瞭她。她小小的柔軟的手被握在瞭他纖細的冰冷的手中。
“傻瓜,哪個女孩不喜歡玫瑰?”她顫抖著,說瞭一句。他把她的手貼在自己的臉上,喃喃的說:我們結婚時,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著,又是昏迷。
幾天瞭,他一直陪在醫院。他拒聽瞭一切來電,他的手機隻等著一個號碼。她有時清醒,有時沉睡。
而清醒時她就說:真抱歉,我沒有一直守約。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說我真的愛你,一直愛你,我等你。
“這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
“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這是最後的時光,他要把她喚回,他要她受約,他要她一輩子叫他起床。
這天她清醒的時間特長,似乎她又能看見東西瞭。但她幾乎已經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給瞭他一個微笑,一個最美的笑。
但接著,就是劇烈的頭痛和嘔吐。儀器上顯示她的顱內壓已經相當高瞭。
她快走瞭。而這種情形下,隻有她,隻有她自己可以體會守望天空這種痛苦。
醫生在診斷書上寫下:“實行安樂死比較人道。”
當然不會,這是最幸福的時光,有他。
好靜。周圍好靜。已經是秋天瞭,樹葉從枝頭落下,鋪滿瞭小路。
這是他們初相遇的季節。她望著他,想他們的故事。
校園裡的心跳,畢業時熱烈的擁抱,看似無意的承諾,每天清晨讓人又恨又憐的電話鈴聲,還有那玫瑰。
她用眼神示意瞭一下。他從她的枕頭下拿出瞭她的手機。他第一次見到這個每天叫他的手機。
小巧的藍色的手機,他最喜歡的顏色,也是他最喜歡的型號——諾基亞。
他掏出瞭自己的手機。一顆心,他鄭重地傳遞給她一顆心。她微笑瞭。四周真的好靜,隻有手機鍵盤撥號的聲音。
她,第一次,為他打上瞭一顆心。
她把自己的手機遞到瞭他的面前,緩緩地閉上瞭眼睛。
他拿過瞭兩個手機,把他們挨在一起。
屏幕上,那兩顆心也靠在瞭一起。
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以上,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的数着树上的梨花.等他下来时,她会说,你又迟到了。
然后,他们就开始玩办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却没有孩子。
她把掉下来的花瓣撕成细细的条,给自己的小丈夫作菜吃。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铺见面。
她总是很准时的坐在最里边的位置,叫来两根油条。
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
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
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他脏脏的书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他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对他说,她好喜欢那套婚纱。
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蓝色的。蓝得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南京网站建设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
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的,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
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
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细心的把那些碎条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
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
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的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
接着她又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
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轻轻舔拭着它们的身躯。
他结婚那天,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是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
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
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蒸发。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
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许许多多的女人,她们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的伤害。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
当他恍惚记起曾经那个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
他寻访到了她的讯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
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
于是,他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了。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色婚纱。
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套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已经有55年。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的这样快。但是时间是最作弄人的东西,在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轻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
他觉得这一幕是那么似曾相识,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
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
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刻在旧桌子上的初吻」
上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她十八岁,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她决意要做一个散淡的人,所以过着无所事事的读书生涯,心里时常充满莫名的忧伤。
因为心里的忧伤,她便喜欢一个人。
她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她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她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她都会很紧张。
他那双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她被他的容颜征服。
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
一天傍晚她坐在阳台上,忽然见他从下面经过,穿件黑色T恤,反戴着顶鸭舌帽,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
她的蓝裙子被风拂动,她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她又看见穿黑色T恤的他,反戴的鸭舌帽,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
她和一个好朋友尾随他,这才知道他是计算机系,比她高一年级。
为了让他看到一个完美的她,她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她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她;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她;或者,她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广州网站优化 她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
那天她在图书馆又看到他,他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她便写了纸条,只写上她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
她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当她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她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她趴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很晚她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当走到大门口时,她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看到她笑了,说:“笨蛋!”
她惊喜的差点跳起来,他牵起她的手,把她送到宿舍门口......约会时她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她想他一定也感觉到她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
没多久她们系去承德考察,她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他们。
回来后和他一起去看电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也许就是初恋的滋味吧。
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他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她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便转过头去。
她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她,笑了笑。
后来有一天,他对她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她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中了他的胸口,但他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她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
她再也没见过他,是啊,还有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一生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女孩?而她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她的恰恰相反。
那天下午她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得很快,他毕业了。
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寝室只剩下她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她拎了出去。
在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她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她想亲你。
她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
那时她才发现,其实她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她脸上,近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她,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对她说了一句:“笨蛋。”
这次之后她想她是死心了,她忽然会聪明地分析她和他的关系了——她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
毕业的时候,她也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他喜欢她,而她爸也喜欢他,所以他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
她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又一批新生来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她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她点到他,他站起来,她惊呆了。
他当然不是欧阳梓,而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房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
她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她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她无法控制自己。
她出差的时候,她按照小权给她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她,冲她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他们只是无话可说,他带她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
他妻子显然不知道她与欧阳梓的从前,待她很热情。
吃完饭,她该走了,可是,多年前她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她让欧阳梓送她。走在路上,她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
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他们就这样很淡的分别了。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她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2000年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她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把她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是她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做错了事,它带来的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减肥产品她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这是谁的恶作剧呀。”她说。
但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手机上的爱情」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
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
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
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
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
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
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
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
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
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
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南京网站优化漂亮的女朋友。
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
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
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
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
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
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
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
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
“祝你前途无量”。
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
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
“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
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
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
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
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
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
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
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CALL才行。
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
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
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
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
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
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
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
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
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
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
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
她病了。老是头痛。
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
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
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
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
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
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
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
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
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
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
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
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
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
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
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美白祛斑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CALL。
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
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
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
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
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
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
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
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
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
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
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
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
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支!”
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
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
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
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
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
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
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
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
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
“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
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
南京网站优化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
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
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
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
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
小巧的蓝色的手机,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
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
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
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小的時候,明亮溫暖的下午,她會站在他傢的窗下,高聲喊著他的名字。
然後他會從窗口探出小小的腦袋來回答她:“等一下,3分鐘!”但她通常會等5分鐘以上,因為他會躲在窗簾後面,看著她在開滿花的樹下一朵一朵的數著樹上的梨花.等他下來時,她會說,你又遲到瞭。
然後,他們就開始玩辦傢傢,她是媽媽,他是爸爸,卻沒有孩子。
她把掉下來的花瓣撕成細細的條,給自己的小丈夫作菜吃。
上中學的時候,她和他約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鋪見面。
她總是很準時的坐在最裡邊的位置,叫來兩根油條。
7:10分以後,他拖著黑色的書包出現在有些寒冷的陽光裡。
懶散的表情。臉上有時隱隱可見沒擦幹凈的牙膏沫。她看到他,會說,你又遲到瞭。
然後他坐下來開始吃早餐。她把他臟臟的書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他的油條撕成細細的條,給他配著熱騰騰的豆漿喝。
高中畢業典禮那一天,他們去瞭一傢婚紗店。她指著一套婚紗對他說,她好喜歡那套婚紗。
他看那套婚紗,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藍色的。藍得有些詭異,有些憂鬱,就像新娘一個人站在教堂裡,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臉上時,眼中落下的一滴淚。
然後他輕聲告訴她:“等你嫁給我的那一天,我把它買給你。”
大學他們分居兩地,當她打電話詢問他的信什麼時候會到的,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後。
而她接到信的時候,已經過瞭7天。於是她會在回信裡包上新鮮的玫瑰花瓣,然後寫道,你又遲到瞭。
她把日記撕成細細的條,夾在信裡寄過去。她想如果他細心的把那些碎條拼起來,就可以讀到她在深夜對他的思念。
畢業以後,他們有瞭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說要來看她,於是樸素的她第一次化瞭妝,匆匆趕去車站。
她看著空蕩蕩的鐵道,覺得那是些寂寞的鋼軌,當火車從它身上走過,它會發出絕望的哭聲。
火車比預定時間晚瞭一個小時。她看到他變的比以往更加英俊,隻是眼中少瞭一分懶散。
接著她又看到他的身邊有一個笑顏如花的女子,他介紹那是他的未婚妻。
她隻是說瞭一句,你又遲到瞭。
那天晚上,她把他寫過的信撕成瞭細細的條,讓一團溫柔的火苗輕輕舔拭著它們的身軀。
他結婚那天,也邀請瞭她。她看到新娘是如启破茧成蝶,此的美麗,穿著一套潔白的婚紗。
那婚紗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譏諷她的等待。沒有人發覺她在暈眩。
第二天她就搬去瞭一個小城市,沒有人知道她在哪裡,她決心要從這個世界裡蒸發,從他的生活裡蒸發。
他像大多數都市裡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樣,經歷瞭事業上的成功,失敗,離婚,再婚,再離婚,再結婚,喪妻。
在他的生命裡路過瞭許許多多的女人,她們有些愛他,有些被他愛,有些傷害瞭他,有些被他深深的傷害。匆匆而來,又匆匆而去。
當他恍惚記起曾經那個站在開滿鮮花的樹下一朵一朵數梨花的小女孩時,自己已經是七旬的老人瞭。
他尋訪到瞭她的訊息,他認為自己應該帶一點見面禮給她。
後來,有人告訴他,她一直都沒有結婚,她似乎在等待一個約定,隻是這個約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時。
於是,他知道自己該買些什麼瞭。
他花瞭很長時間去尋找一件深藍色的婚紗,他的確找到瞭很多件,隻是沒有一件像當年那套一樣,有著孤獨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淚感覺的深藍色婚紗。
終於,他從香港一位收集瞭很多套婚紗的太太手裡買下瞭那樣一件婚紗。
那位太太聽過他們之間的故事後堅持不收錢,但他,還是付給瞭太太55元錢,那剛好是他們結下等她嫁給他他會買這套婚紗送她的約定之時,直到現在已經有55年。
他帶著那套深藍色的婚紗,匆忙趕到醫院。他從不知道自己70多歲的身體居然可以跑的這樣快。但是時間是最作弄人的東西,在他懷抱那堆深藍色的輕紗踏進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瞭呼吸。
他覺得這一幕是那麼似曾相識,隻不過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對他說一句,你又遲到瞭。
她一直都在等待約定的期限,盡管他總是遲到。
但她從沒想過,那最後一個約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時間。
「刻在舊桌子上的初吻」
上大學以後,天的顏色好像都變得比以前藍瞭。那時她十八歲,是一個喜歡銀杏樹、喜歡藍裙子、經常坐在陽臺上看小說的女孩子。
她決意要做一個散淡的人,所以過著無所事事的讀書生涯,心裡時常充滿莫名的憂傷。
因為心裡的憂傷,她便喜歡一個人。
她也不知道怎麼會註意到他,隻是有一段時間,她總會遇見他,看到他不經意地從她身邊走過,或是在同一個場合出現,她都會很緊張。
他那雙閃亮的眼睛,不懷好意卻又那麼英俊,她被他的容顏征服。
那眼睛,可以看牢一個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顏色深濃,白眼珠卻是殘酷,睫毛更有一種羞澀的意思,他太奇怪瞭。
一天傍晚她坐在陽臺上,忽然見他從下面經過,穿件黑色T恤,反戴著頂鴨舌帽,手裡抱著一個球,像個小流氓似的悠閑地走向遠處的籃球場。
她的藍裙子被風拂動,她的心惆悵地融化瞭。
轉眼機緣又來瞭,開運動會時,她又看見穿黑色T恤的他,反戴的鴨舌帽,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勢,淡漠的神情。
她和一個好朋友尾隨他,這才知道他是計算機系,比她高一年級。
為瞭讓他看到一個完美的她,她還設想很多與他相遇的方式,比如她抱著書從教室裡出來,他一下子撞到她;或者某天穿一條美麗的裙子,他註意到她;或者,她被車撞倒,他正巧經過……
她設想的事情都沒有發生,真正的相遇很簡單。
那天她在圖書館又看到他,他們倆隻隔著一張木桌,她便寫瞭紙條,隻寫上她的名字,說想和他交往。
她不敢看他,把頭低在書上。當她抬起頭來,發現他已經走瞭,當時她真是好後悔,被拒絕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殺,她趴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很晚她才走,整個人像被雨淋濕瞭,無比的頹喪。當走到大門口時,她看見他正坐在臺階上,看到她笑瞭,說:“笨蛋!”
她驚喜的差點跳起來,他牽起她的手,把她送到宿舍門口......約會時她特意穿上為瞭見他才買的新裙子,她想他一定也感覺到她這麼隆重的出場是為瞭什麼。
沒多久她們系去承德考察,她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東西都想買給他,覺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他們。
回來後和他一起去看電影,吃無花果,吃得兩個人又快樂又難受,這也許就短发女人是初戀的滋味吧。
回來的路上,走過一棵大槐樹下,他們互望對方,他的眼神看起來又不懷好意瞭,但是她忽然笑起來,想到兩個人滿嘴無花果籽粒,怎麼能夠接吻呢,便轉過頭去。
她問他:“歐陽梓,你愛我嗎?”他說:不知道,不清楚。他隻是用眼睛看著她,笑瞭笑。
後來有一天,他對她說,他原來的女朋友回來瞭,他和她在一起。她氣得抓起地上的石頭打中瞭他的胸口,但他沒說一句話,隻是沉默地走瞭.......她又恢復到散淡的讀書生涯裡去。
她再也沒見過他,是啊,還有你并非一条流浪的狗狗什麼見面的必要呢?像他這樣的人,一生怎麼可能隻有一個女孩?而她需要的是溫厚持久的愛情,與他能給她的恰恰相反。
那天下午她坐在陽臺上看書,忽然流下眼淚來。時間過得很快,他畢業瞭。
就在那個晚上,他忽然出現,寢室隻剩下她一個人,他推門便進來瞭,一句話也沒說,就把她拎瞭出去。
在電影院的那棵槐樹下,他一把將她推倒在樹幹上,然後說,秦榛,她想親你。
她沒有掙紮,隻是輕輕閉上眼睛,問他一句:“歐陽梓,你愛我嗎?”
那時她才發現,其實她一直很不爭氣地愛著他。他的呼吸噴在她臉上,近在咫尺,卻忽然遠去。他放開瞭她,沒有回答她的問題,隻是對她說瞭一句:“笨蛋。”
這次之後她想她是死心瞭,她忽然會聰明地分析她和他的關系瞭——她隻不過是他寂寞時候的一個玩具。
畢業的時候,她也有瞭男朋友,是校長的兒子,他喜歡她,而她爸也喜歡他,所以他們都留瞭校,並且很快將要結婚。
她的生活安逸無聊,隻需要每個星期一去教室點學生的名字,把沒有來的學生名下畫個紅線。
時間過的好快,轉眼又一批新生來瞭,系裡開學生大會那天,她在很多人的名字裡,忽然看到歐陽權三個字,當她點到他,他站起來,她驚呆瞭。
他當然不是歐陽梓,而是歐陽梓的一個遠房親戚,一個活潑的愛說話的孩子。
她便這樣通過小權打聽到歐陽梓的情況,她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是她無法控制自己。
她出差的時候,她按照小權給她的地址,來到歐陽梓的單位,他看到她,沖她笑瞭笑,他從辦公室走出來,陽光灑瞭一肩,他們隻是無話可說,他帶她到他傢裡吃飯。
他們已經有瞭一個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
他妻子顯然不知道她與歐陽梓的從前,待她很熱情。
吃完飯,她該走瞭,可是,多年前她想到的一句話和一個吻,卻始終未得到。
她讓歐陽梓送她。走在路上,她問他,歐陽梓,你到底愛不愛我?你為什麼要變成這樣?
他忽然急瞭,說:你要我說什麼呢,我大學時弄大瞭人傢的肚子,總不能不負責任吧。我一輩子隻愛她一個人,已經決定瞭!我根本不愛你。
他們就這樣很淡的分別瞭。
人們說,大多數人的初戀都是失敗的,她也不過是個平凡的,又怎麼會幸免呢?
2000年一個春天的下午,學校大掃除,她經過教室的時候,一年級的同學把她拉到一張舊書桌前,那是一張很舊很舊的木書桌,已經被蛀蟲咬得酥散瞭,可上面的字卻依然清晰,是她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跡:榛生,但願你永遠也別看到,如果你看到瞭我就不會安心地過完下半生。我愛你!我怎麼會不愛你呢。我隻是很後悔自己做錯瞭事,它帶來的懲罰就是讓我永遠不能去吻我真正愛的人,也不能與她生活在一起。後面有一個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張紅色圓珠筆畫的唇印上。
同學們鼓起掌來,她在孩子的善意裡也笑瞭,“這是誰的惡作劇呀。”她說。
但轉身卻流下瞭眼淚。
「手機上的愛情」
他和她是大學的同學。
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時光。
四年簡簡單單的光陰,四年無憂無慮的光陰。
他是個高大的男孩,臉上永遠掛著最燦爛的笑容。
和所有的男孩一樣,他粗心,會丟三落四;愛打籃球、愛睡懶覺、愛抱著吉他唱歌、愛和漂亮的師妹聊天。
而她,是個平凡的細心的女孩,她愛做夢、愛幻想、愛看男生打籃球,愛遠遠的有些羞澀地給他們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
見面僅僅點個頭的朋友。
但點頭以後,她就會心跳,就會臉紅。怎麼瞭?
她在心裡問自己,我……喜歡他嗎?她搖搖頭,不承認自己的感情。
她小心地封閉著自己的感情,小心地註視著自己的心裡的王子。
而他,絲毫也沒有註意到。他有瞭一個漂亮的女朋友。
是的,高高的他,不會註意平凡的她。
故事開始在畢業前。
那年的散夥飯,大傢都像瘋瞭一樣;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
畢業有那麼多的快樂,也有那麼多的麻煩。
他和女朋友終於分手瞭,畢業讓他們分道揚鑣。
他不停和朋友們喝酒,為自己枯萎的这个季真爱褪戀情。
她一個人,在一個角落,輕輕的為自己斟滿瞭一杯酒。
她從不喝酒的,但這一次,她為自己倒瞭滿滿的一杯酒。
在心裡給自己鼓瞭鼓勁,她走向瞭他。
“祝你前途無量”。
她說的有點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沒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
酒精讓他的眼睛朦朧瞭。他看著眼前這個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亂瞭,世界全亂瞭。
“是我的公主嗎?”他醉瞭,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瞭她。
而她,眼淚傾泄而出,為瞭這錯誤的擁抱。
是的,是錯的就是錯的。大傢很快就畢業瞭。
這個熱烈的擁抱,卻留在瞭她的心裡。
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個男孩的懷裡,這是她暗暗愛慕瞭四年的王子呀。有這個就足夠瞭,她靜靜地想。
王子,隻是經常出現在夢裡。
盡管在一個城市,但大傢的聯系機會並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瞭一傢著名的通信公司。
一年以後瞭,大傢聚會。並不像小說裡寫的那樣,很多同學仍然是獨身。
他偶然談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說資本主義剝削人,自己隻是遲到一天,就被扣掉瞭一次FRIDAY’S的消費。
朋友們都說你這樣的懶蟲用鬧鐘是沒有用的,鬧鐘會叫醒手指而不會叫醒大腦,隻能有個好心人給一個MORNINGCALL才行。
一直默默無聲的她突然說話瞭:讓我叫你吧。他也驚異。她笑笑,我不用掏電話費而已。
他釋然瞭,好,謝謝。
就這樣,早上七點,他的手機就準時地響起。
開始,她隻是簡單的說:早上好,起床吧。就這樣,從夏天,到春天。
他們的MORNINGCALL的時間越來越長,從半分鐘到十分鐘。談談工作,談談天氣。他總是謝她。而她刻意地躲開瞭。
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會愛自己的,自己也沒有必要認真。
但她真的不認真嗎?每天,六點四十她就會醒。再困她也不會睡著。
因為她的心在跳個不行,就像大學時見到他一樣。
又一年過去瞭。大學的同學已經很少有聯系瞭。而他和她,憑著MORNINGCALL,竟然保持著每天一個電話的奇跡!
但這個電話隻是一個早上的問候,除瞭這個時間,他們幾乎沒有任何聯系。
可能,新年時,有瞭一張賀卡,他想請她吃飯,她拒絕瞭。保持著自己的秘密不說,她覺得自己有一份驕傲。
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
就這樣,他們用一個非常松懈的方法聯系著。他們對彼此的生活並不瞭解。
她病瞭。老是頭痛。
有一次她暈倒瞭,才知道,她得瞭腦瘤。萬分之一的治愈可能。
她在醫院裡。但她依然沒忘自己的任務。
每天,用自己的手機,撥通他的手機。聽著那邊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瞭。
她認真完成自己的任務,她也知道,這樣的日子不多瞭。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牽掛的東西。
她的病越來越重瞭。她開始昏迷,她離死亡越來越近。
有一種強力的針劑可以把她從昏迷中喚醒,她請求醫生,在每天的清晨,給她用這種藥。醫生答應瞭,對一個垂死的人,沒有什麼不能答應。
她依然打他的手機,用最快樂的聲音,編制最可信的謊話。
他好粗心,他什麼都沒有發覺。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氣漸旺。儼然成瞭中關村的知識英雄瞭。
人們說他是個敬業守時的人。隻有他的第一個老板知道,他愛遲到;隻有他的同學知道,他是個懶鬼。
他身邊總是圍繞著美麗的女孩,因為他分明是一個新貴!他會逢場作戲,但沒有真心。
其實他自己還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個手機,已經讓他習慣。
盡管他早就不需要那個MORNINGCALL,但他沒說,每天早上,他等著那個電話響起。
他會問自己:我愛她嗎?會娶她嗎?不,他搖搖頭,她實在太平凡瞭,沒有一絲的眩目,我不要……
但他也知道,他習慣瞭她,他不能過沒有她的日子。
可能,比較平凡的女孩比較遵守信約,他這樣安慰自己。可是,這樣的手機聯絡並不能持續很久。
因為,因為,因為她必須走瞭。她昏迷的時間越來越長。她開始失約,開始沒有MORNINGCALL。
他有些奇怪,但並沒有追問,女孩,該有自己的生活。
他有時還偷偷笑笑:和男朋友雲雨後就給另一個男人打電話當然不好。
男孩,悟都這麼粗心嗎?
她的狀況更差瞭。她在死亡的邊緣。她的即將來臨的死亡成瞭聯系同學的信息;大量的同學來醫院看她。
他,終於也知道瞭這個消息。除瞭震驚他沒有別的感覺。不是好好的嗎?不是經常打MORNINGCALL嗎?盡管有時失約,但畢竟還是準時的呀。
他認定她是急病。匆匆的買瞭一束黃玫瑰,趕往醫院。他在心裡認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黃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開自己的車。
手機又響瞭。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經習慣瞭她。
不是,這是一個美麗的嬌柔的小姐給他的信息:一顆心。他打量著自己的諾基亞,這是一個可以傳遞圖形的手機。兩年來,他收到瞭無數的心、天使,但,沒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瞭,一個從不說愛的女孩。他很輕易的就想起瞭她的手機號碼,每天都看一遍的數字:13901120521。他念瞭一遍。一種暈眩的感覺在他的頭頂鋪開。她是統計和管理這些數字的,她可以為自己挑一個最適合的。原來,每天,她都會說521。
想清楚這些,他幾乎站不住瞭。
整個世界都轉瞭過來。每天,每天,每天。
在那個固定的時刻。她溫柔的聲音會在這裡傳到他的耳邊——“起床吧,別耽誤瞭。”
“要不,你再睡會,我十分鐘後叫你?”
“今天天冷,當心點。”
後來膽子大瞭,她也會用開玩笑的語氣說:想沒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瞭。他突然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笨蛋。
他覺得自己說什麼也不能失去她。對,不能失去,這種不能失去的感覺,這種害怕失去的痛苦原來就是愛。他什麼也說不出來瞭。自己可以編出最簡潔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個網站,但卻看不透一個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嗎?
不,不,我要她!他沒有辦法自己開車瞭,他叫瞭TAXI。他要趕到她的身邊去,對,帶著愛去!
在一傢花店門口,他叫車停住。他扔下瞭黃玫瑰。“快,我要紅玫瑰,999支!”
一個小店,哪有這麼多。殷勤的小姐配瞭99支。
99支火紅的熱烈的歐洲來的玫瑰終於隨著他來到瞭病房。
她,在昏迷。幾臺機器在她身邊,發出奇怪的聲音,閃著奇怪的圖象。
他在門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蘇醒。她一定會活著。
有我愛她,她會活著!他輕聲的呼喚她,我在等你!
她終於蘇醒過來瞭。他沖瞭進來,還有,99朵玫瑰。他趴在瞭她的耳邊,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樣,讓自己的聲音輕輕的傳如她的耳朵“我愛你。”
她已經完全變瞭樣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對一個不好看的女孩比較客氣的評價。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瞭。可對他來說,他需要什麼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隻要一個全心愛他的頭腦!他愛她。
腦瘤一直在壓迫視神經,她實際上已經看不見什麼瞭。他抓住瞭她的手,溫柔的說:我現在沒有鉆戒,但我真誠地向你求婚。
相信我!我隻有99朵玫瑰。你是一個不平凡的女孩,你會喜歡玫瑰嗎?我怕你不喜歡他們,但……在他眼裡,她是那麼與眾不同,她會喜歡俗氣的玫瑰嗎?
而他,曾經送給過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這不是憐憫不是同情。
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瞭,他知道其實自己早就愛上瞭她。她小小的柔軟的手被握在瞭他纖細的冰冷的手中。
“傻瓜,哪個女孩不喜歡玫瑰?”她顫抖著,說瞭一句。他把她的手貼在自己的臉上,喃喃的說:我們結婚時,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著,又是昏迷。
幾天瞭,他一直陪在醫院。他拒聽瞭一切來電,他的手機隻等著一個號碼。她有時清醒,有時沉睡。
而清醒時她就說:真抱歉,我沒有一直守約。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說我真的愛你,一直愛你,我等你。
“這是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
“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這是最後的時光,他要把她喚回,他要她受約,他要她一輩子叫他起床。
這天她清醒的時間特長,似乎她又能看見東西瞭。但她幾乎已經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給瞭他一個微笑,一個最美的笑。
但接著,就是劇烈的頭痛和嘔吐。儀器上顯示她的顱內壓已經相當高瞭。
她快走瞭。而這種情形下,隻有她,隻有她自己可以體會守望天空這種痛苦。
醫生在診斷書上寫下:“實行安樂死比較人道。”
當然不會,這是最幸福的時光,有他。
好靜。周圍好靜。已經是秋天瞭,樹葉從枝頭落下,鋪滿瞭小路。
這是他們初相遇的季節。她望著他,想他們的故事。
校園裡的心跳,畢業時熱烈的擁抱,看似無意的承諾,每天清晨讓人又恨又憐的電話鈴聲,還有那玫瑰。
她用眼神示意瞭一下。他從她的枕頭下拿出瞭她的手機。他第一次見到這個每天叫他的手機。
小巧的藍色的手機,他最喜歡的顏色,也是他最喜歡的型號——諾基亞。
他掏出瞭自己的手機。一顆心,他鄭重地傳遞給她一顆心。她微笑瞭。四周真的好靜,隻有手機鍵盤撥號的聲音。
她,第一次,為他打上瞭一顆心。
她把自己的手機遞到瞭他的面前,緩緩地閉上瞭眼睛。
他拿過瞭兩個手機,把他們挨在一起。
屏幕上,那兩顆心也靠在瞭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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